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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韋爾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發(fā)表于:2017-09-05  作者:qingqingyuan  關注度:155

 證券代碼:603501     證券簡稱:韋爾股份(20.150, 0.00, 0.00%)     公告編號:2017-044

  上海韋爾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

  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指引》等規(guī)范性文件要求,上海韋爾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備案制度》的規(guī)定,針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時對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記。

  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制定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辦理股權激勵計劃有關事項的議案》等議案,并于2017年6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了相關公告。根據(jù)《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對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范圍及程序

  1.核查對象為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

  2.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本公司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對象本激勵計劃首次公開披露前六個月(即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16日)買賣公司股票情況進行了查詢確認,并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詢證明。

  二、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說明

  根據(jù)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7年6月30日出具的《高級管理人員、關聯(lián)企業(yè)持股及買賣變動證明》及《投資者證券持有變更信息》,在激勵計劃自查期間,除員工賈松、干志均、喻明璽、褚彩萍、黃青、江帆、馬凌、桑永娟、衷世雄、唐正兵、何衛(wèi)華、易文、張力、張斌和崔恒潤外,本激勵計劃其余內幕信息知情人在2017年5月4日至2017年6月16日期間不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前述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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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jù)內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內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間買賣股票的說明》,公司經自查后認為,核查對象買賣本公司股票是基于個人資金安排和獨立判斷自行作出的決策,是因為長期看好公司未來的發(fā)展前景而進行的正常交易行為,不存在因知悉內幕信息而從事內幕交易的情形。

  三、結論

  綜上,經核查,在本次激勵計劃草案首次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未發(fā)現(xiàn)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激勵計劃有關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所有激勵對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特此公告。

  上海韋爾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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